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广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6〕3号)要求,经审核,李*符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条件,拟发放贷款贰拾万元(¥200000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4日,共5天,受理部门: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66-3818703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3月3日附表:公示名单序号申请人经营实体店名称手机号码贷款金额(元)1李*罗定市小李服饰店139****2127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