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潮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补充申报2025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通知〉的函》文件要求,为确保申报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请对照《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补充申报2025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通知》(附件5)明确的支持方向、申报条件及材料标准,上报材料须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内容、格式和份数要求,确保材料真实完整、符合规范,将项目申报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材料报送至区工科局市场股汇总,其中:纸质材料一式五份,3.市商务局将按程序对申报项目开展符合性审查和现场核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对审查中发现材料缺失或不规范的,市商务局将通知补充完善,补充资料须于4月28日前补齐,按不符合申报条件处理,地址:潮安区工科局市场股(潮安区政府综合楼416室)联系电话:0768-5815929附件:1.资金申请表2.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3.专项资金使用负面清单4.项目汇总明细表5.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补充申报2025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通知潮州市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6年3月6日附件:附件1-3.wps附件4.xls附件5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补充申报第四批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