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本公告为补充公告)贾汪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9月13日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贾征补安置〔2025〕10号),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潘安湖街道瓦店社区,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1、拟征收潘安湖街道瓦店社区集体所有土地16.3528公顷(245.292亩),2、拟征收潘安湖街道瓦店社区三组集体所有土地5.1475公顷(77.2125亩),3、拟征收潘安湖街道瓦店社区九组集体所有土地0.4854公顷(7.281亩),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六、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贾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zjw.gov.cn/)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潘安湖街道和瓦店社区,瓦店社区三组、九组范围内进行公告,2、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止2026年4月5日)提出,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4月5日,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贾汪区人民政府2026年3月6日附件下载: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