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团体及个人:根据《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2026年度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项目申报工作,须经各参与合作单位在《项目资助申报表》上盖章同意,四、申报项目范围(一)资助项目范围(1)主要包含传统文化进校园项目、优秀个人文艺项目、文化艺术活动项目,具体详见《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助范围,(二)奖励项目范围(1)符合《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类别范围,进入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页面,应附上相关合作协议文件及《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项目(作品)授权书》(见附件3),需上传:《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申报表(传统文化进校园项目)》(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身份证明材料、项目详细活动策划方案(如有剧本、教学计划、教案等可相应提交)、与校方达成闽南文化进校园合作意向相关佐证材料(如合作意向、合作协议书等,除需上传《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申报表(优秀个人文艺项目)》(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承诺书、身份证明材料外,需上传:《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申报表(文化艺术活动项目)》(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身份证明材料、详细活动策划方案,需上传:《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优秀文艺作品奖励申报表》、身份证明材料、相关作品的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作品照片等相关材料,(二)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是财政专项资金,用明显的文字标注“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附件:1.关于印发《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承诺书》3.《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项目(作品)授权书》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