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各相关部门:《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核奖励办法》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2022年6月8日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核奖励办法为全面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特制定《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核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在2021年-2022年完成优化工程的40个撤并型村和实施人居环境优化和区级美丽乡村同创(“二合一”工程)的89个规划保留保护村(详见附件1),进一步调动街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积极性,按照《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撤并型村考核办法评分细则表》、《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二合一”实施村考核办法评分细则表》,2021年度实施村原则上于2022年9月底完成区级验收考核,2022年度实施村于2023年6月底完成区级验收考核,对于实施“二合一”工程的规划保留保护村,四、考核内容按照撤并村和保留保护村现状实际、实施优化工程不同要求等特点,(详见附件2)2.“二合一”工程的规划保留保护村考核重点及评分细则,实施人居环境优化和区级美丽乡村“二合一”工程的规划保留保护村,按照《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撤并型村考核办法评分细则表》、《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二合一”实施村考核办法评分细则表》,规划保留保护村实施“二合一”工程,附件:1.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创建名单(2021-2022)2.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撤并型村考核办法评分细则表3.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二合一”实施村考核办法评分细则表相关附件:青农委202279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印发《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pdf202279附件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