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和《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为实施好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各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好项目实施,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县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项目完成情况的抽查验收,附件2: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绩效目标任务表.docx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docx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8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精神,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进行申报,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指导,为实施好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重点支持市场供给不足的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农民急需的生产环节的服务,三、实施内容各项目县通过对承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组织或接受服务的农户给予一定补助的方式实施项目,各项目县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在县域内外择优选择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承接服务主体,各项目县应合理确定单个项目承接服务主体享受项目补助资金的上限,附件:2.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docx1.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目标任务表.docx4.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表.docx3.2022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及项目实施情况调度表.docx来源: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