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全省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需求和供给能力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方向结合全省人工智能发展基础、优势领域和应用前景,重点征集一批具备代表性、可行性和推广价值的人工智能应用需求和供给能力,二、征集范围(一)人工智能应用需求,人工智能应用需求是指由业主单位提出,或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科研领域中的关键技术需求,(二)人工智能供给能力,人工智能供给能力是指由创新主体提供,具备对外服务能力的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及行业解决方案,湖南省内具备成熟人工智能技术产品或解决方案的科技企业、服务商、科研机构等,三、工作要求1、请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2、省直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可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征集情况,梳理发布全省人工智能应用需求和供给能力“两张清单”,联系人及电话:陈可旺0731-88955549附件:1、全省人工智能应用需求清单.docx2、全省人工智能供给能力清单.docx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