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264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经综)函〔2025〕12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11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遴选项目服务组织,为更好推动我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高效落地,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进行公开遴选,现对有意愿承担该项目,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机类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遴选,联系人:谢少华电话:0763-8734398报名日期: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12日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办法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3月3日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办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115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经综)函〔2025〕120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对象和条件(一)遴选对象遴选对象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重点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等粮油作物等种植户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有一定规模、年度服务能力较强的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3.服务主体应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已经从事过社会化服务的申报对象优先,(2)经营主体或服务组织具备一定服务能力(原则上要求年度服务能力在500亩以上),二、申报程序(一)申报时间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12日(二)申报资料申请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需提供以下资料:1.服务组织基本情况,包括本服务组织自身的特色、亮点等,4.证明申报者服务能力的其他资料,5.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具体操作人员信息统计表,机手应提交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驾驶证等,四、评审人员评审小组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股室人员组成,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