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政府促进就业工作任务和促进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以及失业青年就业,根据茂人社[2021]38号的文件精神,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2025年化州市就业见习补贴共受理了化州市信访事务中心、广东农垦建设农场有限公司等6间用人单位的申请,经审核6间用人单位提交的补贴申请资料,卢楚怡、庞舒尹等15人符合就业见习补贴的条件,申请补贴资金共202910元(贰拾万贰仟玖佰壹拾元整),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请在公示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受理股室:化州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就业管理股,附件:2025年就业见习单位补贴发放表.xlsx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