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建设新一轮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产业园实施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产业园建设责任主体是区(县)人民政府,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负责产业园建设组织管理工作,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是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相关经济实体,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产业园建设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产业园建设监督主体是市农业农村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监督主体主要职责是督促责任主体落实产业园建设责任,负责督促实施主体落实产业园建设、运营等方面责任,牵头实施主体要编制产业园规划建设方案,责任主体负责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审批和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要落实挂钩联系产业园建设工作制度,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产业园责任主体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上报验收合格的产业园建设项目的抽查和市级绩效评价工作,产业园建设须同时符合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指引、财政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办法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