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农业农村局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的通知》(河农农函〔2022〕8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和平县2022年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现将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4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人及电话:周国卫,13753270017)附件: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资金分配计划表和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8日附件: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资金分配计划表单位:万元序号镇别扶持村名称资金来源(万元)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县统筹资金小计1阳明镇聚兴村30119502阳明镇中洞村30119503上陵镇增公村30119504上陵镇江口村30119505大坝镇石陂村30119506下车镇石含村30119507长塘镇中輋村30119508贝墩镇电光村30119509热水镇联丰村301195010优胜镇新石村301195011青州镇新建村3011950合计33011209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