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制度稳步推进“先打后补”改革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2025年版)》等要求,我局对申请备案且符合项目要求的相关养殖场进行审核,现将审核补助情况公示如下:2025年申请备案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养殖场6家,承担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公司(内蒙古瑞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家,其中内蒙古优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水河县分公司可享受补贴1.49万元,内蒙古赛蒙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可享受补贴0.175万元,清水河县优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可享受补贴0.5875万元,呼和浩特市蒙乡韵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可享受补贴0.267万元,内蒙古圣地牧业有限公司可享受补贴0.235万元,清水河县陆康养殖专业合作社可享受补贴2.025万元,内蒙古瑞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可享受补贴65.42995万元,7家养殖场(企业)共计补助70.20945万元,请在公示期之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反映,监督电话:0471-7931702清水河县农牧局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