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金发〔2026〕2号各金融监管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调整优化为帮扶小额信贷,现就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通知如下:一、帮扶小额信贷政策要点(一)支持对象: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下简称帮扶人口),(四)贷款利率:鼓励银行综合考虑自身资金和管理成本、贷款户的信用评级和还款能力以及财政贴息等因素,切实满足帮扶人口生产经营贷款需求,金融监管部门继续完善帮扶小额信贷主责任银行机制,指导银行机构落实落细帮扶小额信贷尽职免责政策,支持银行发放帮扶小额信贷,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帮扶人口开展生产经营的业务指导和金融政策宣传,金融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定期监测帮扶小额信贷开展情况,银行依法开展帮扶小额信贷业务,金融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帮扶小额信贷资金投向和使用情况,银行要暂停发放帮扶小额信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完善帮扶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对不良率在差异化监管政策容忍度范围内的帮扶小额信贷进行风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