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培育发展韶关市网络微短剧产业,市财政每年安排微短剧产业发展资金不超过200万元,用于支持鼓励网络微短剧剧本创作、拍摄播映以及产业活动等工作,微短剧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鼓励网络微短剧剧本创作、拍摄播映以及产业活动等事项,对具有较高影响力及示范引领作用的网络微短剧创作精品、在韶关从事拍摄制作或者建设微短剧拍摄场地设施的企业团体给予支持帮助,第三条鼓励优秀微短剧剧本创作,(一)适时从创作内容含有韶关元素或体现韶关特色的剧本当中评选出14部剧本进行扶持,1.优秀剧本2部,每部扶持1.5万元,第四条支持微短剧拍摄播映,(一)微短剧作品含有韶关元素或体现韶关特色,2.每部作品单个平台三个月内有效播放量达100万次以上,扶持第一出品方最高5万元,3.每部作品单个平台三个月内有效播放量达300万次以上,扶持第一出品方最高10万元,每部作品累计最高扶持10万元,(三)适时选取不超过5部在韶关拍摄制作或讲述韶关故事、宣传韶关形象的网络微短剧给予摄制补助,拍摄制作含有韶关元素或体现韶关特色的微短剧作品,同一企业累计获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