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文广旅体规〔2026〕1号关于印发《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重点文艺创作基地扶持办法》的通知各镇(街)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文化服务中心,局直属单位:现将《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重点文艺创作基地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6年2月26日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重点文艺创作基地扶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文化强国、文化强省战略,第二条东莞市重点文艺创作基地认定及基地项目扶持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东莞市重点文艺创作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由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属单位和各镇(街、园区)文化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根据各自文艺创作实际情况申报建立,第四条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牵头制定并指导实施基地扶持办法,具体组织基地项目扶持资金的申报评审、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3.近三年有1个文艺创作研究项目获得市级以上扶持立项,第十二条获得本办法扶持的项目输出和推广时应标注“东莞市重点文艺创作基地扶持项目”相关字样,第四章评审程序第十三条基地认定与项目扶持的评审工作由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统一组织开展,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艺术事业科对基地认定及项目扶持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基地认定为“东莞市重点文艺创作基地”,项目确定为“东莞市重点文艺创作基地扶持项目”,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基地认定及项目扶持评审和公示情况发文通报,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结项验收的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