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绿色能源强省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推动绿电价值实现,(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促进工业用电稳定增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支持“绿电+智算”融合发展(五)统筹布局智算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省数据局、云南电网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强化绿电供给支撑,云南电网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推动绿色氢(氨醇)产业示范发展(七)支持新能源和制氢(氨醇)融合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八)科学布局应用示范项目,探索推进已建成新能源项目建设专线制氢(氨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十)持续推进新型储能建设,云南电网公司、昆明电力交易中心配合)(十一)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拓宽电力外送路径(十二)提升南网区域送出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省能源局、南网澜湄国际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完善保障措施(十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牵头建立省级促进电力消纳工作协调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依托省级能源大数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