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公告为充分发挥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和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现将2026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公告如下:一、主要内容本公告所称创业担保贷款,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二、贷款对象范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财政供养人员(包括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不能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四、贷款额度及期限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可给予最高不超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为LPR+250bp(LPR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六、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及担保方式1.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简称担保基金)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或合伙创业的城乡劳动者担保贷款提供担保,七、贷款办理流程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要对借款人的创业项目、个人资信和还款能力进行充分评估,按照“借款人在户籍所在地农金室申请报名、各乡镇初审汇总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担保公司进行反担保办理、经办银行调查放贷、财政部门贴息”的流程办理,3.贷款人所在村或社区证明(证明中要写清贷款人的身份类别、贷款用途、创业项目、创业地址),不同类别借款人需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须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3.刑满释放人员须提供刑满释放相关证明,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须提供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