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项目储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储备领域1、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项目,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项目(含第四批省两业融合试点单位项目),2、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包括中央预内和省预内项目),加快自主创新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应用项目,二、项目储备条件1、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取项目代码和履行必要的审核(备案)等相关手续,项目资金得到落实,项目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2、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项目应为在建项目或年内开工项目,中试验证基地项目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各地要落实项目申报主体责任,对本地区、本领域储备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要求,以及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前期工作成熟度把关,原则上2026年中央、省级预内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应已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管理,请市州发展改革委将储备项目于2026年3月12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就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