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1.申请单位信息:名称:广平县小圣网络软件技术网咖经济性质: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2.场所相关信息:场所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平固店镇万盛金街C区6号场所面积:85平方米拟上网计算机台数:20台3.投资人、主要负责人情况:①投资人张小圣,男,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平固店镇平南街62号②主要负责人杨书平,男,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平固店镇西王封村126号4.公示日期: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11日联系电话:0310-2529003通讯地址:广平县人民东路451号邮编:057650广平县行政审批局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