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高新区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选消费券代发平台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商务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发布公告、企业报名、单位遴选等环节,拟确定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为承办本次消费券发放平台,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6日至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高新区商务局反馈(地址:丝路创智谷5号楼402办公室,电话:89199016,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邮箱:1377758804@qq.com),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为便于核实了解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高新区商务局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