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6〕19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6年2月25日起至2026年3月3日止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54-88931833,附件:1.关于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分配计划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