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9日9时起开放“天津市猎豹企业评价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评价服务系统),按照《天津市猎豹企业评价办法》和政策解读要求,二、请2025年度通过评价的250家猎豹企业(以下简称2025年猎豹企业),按照《天津市猎豹企业评价办法》和政策解读要求,及时通过评价服务系统完成年度信息更新,没有在9月30日前通过信息更新审核的,三、评价服务系统已经嵌入了企业知识产权、获得科技奖励等部分信息数据,请首先从系统中自动获取相关数据,四、时间安排1.评价申报、信息更新提交截止时间:6月30日17:00,2.信息审核、现场调查截止时间:7月21日18:00,五、市科技局定于3月6日9:30—11:30在天开高教科创园(南开区科研西路与大学道交口)7号楼二楼大报告厅组织支持企业有关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六、请各区科技局、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科技行政部门在收到企业提交的评价信息后及时予以审查,并做好相关咨询服务工作,022-84806800东疆综保区022-25605296中新生态城022-66328241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1、政策咨询:022-58326705,附件:1.《天津市猎豹企业评价办法》(津科政〔2025〕43号)2.《天津市猎豹企业评价办法》(津科政〔2025〕43号)政策解读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2月24日附件:1.《天津市猎豹企业评价办法》(津科政〔2025〕43号)2.《天津市猎豹企业评价办法》(津科政〔2025〕43号)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