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邢人社发[2019]29号)规定,2026年2月份,经个人申请、居委会或社区初审、街道办事处或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复审上报,我局对上报资料相关信息进行核实,陈碧月等7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内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公示时间:2026年2月24日一2026年2月26日联系电话:0319-5058989(传真)序号姓名性别就业创业证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型1陈碧月女1305810026000088大龄失业人员2王文丽女1305810017000938大龄失业人员3刘士磊男1305810014005000大龄失业人员4张成全男1305810014000525大龄失业人员5张英军女1305810014002992大龄失业人员6侯同胜男1305810019001778大龄失业人员7李风视男1305810016001335大龄失业人员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