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初次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20号)文件规定文件规定,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初次创业补贴发放条件,增加补贴工作透明度,现将近期符合初次创业补贴条件的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对申请企业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431-76538959附:初次创业补贴符合条件名单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