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策划开展本地生活服务消费券投放活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预算拟通过平台投放50万元本地生活服务消费券,除需通过平台发放的消费券资金外,发放平台需要根据要求完成“消费券”发放:(一)根据澄迈县老城科技新城管理局要求制定本地生活服务消费发放方案,(四)“消费券”发放结束后提供本地生活服务消费发放项目全程数据及《本地生活服务消费券发放情况报告》,(五)配合提供本地生活服务消费审计有关材料,(六)承接本地生活服务消费活动期间咨询、投诉工作,(七)承担保障本地生活服务消费正常发放的其他相关任务,2.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四)关于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五)发放“消费券”活动方案,(六)根据第四条相关要求提供平台介绍及各项佐证材料(如:团队能力、企业实力、本地化能力、发放平台运行说明),综合能力、经验和服务等条件择优选择1家企业作为本次活动“消费券”发放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