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补充规定》答记者问

阿拉尔市人民政府 | 2026-01-14
对医保基金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提出了新要求,《补充规定》及时统一和规范了长护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及报表编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行保费预缴制,《补充规定》根据管理需要调整城乡居民医保保费的会计处理方式,《补充规定》对医保新业务的会计处理作出统一规范,答:《补充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五部分内容:(一)明确长护险基金及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参照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针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保费收入确认,以及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大病保险支出”项目的列示要求,答:一是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保费收入的会计处理,对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预收的以后年度保费,长护险基金预收的城乡居民下年度个人保费也通过“暂收款”科目处理,二是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下“大病保险支出”科目的明细科目设置,《补充规定》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医保机构自行经办两种模式下大病保险资金的会计处理作出进一步规定,国家医保局积极推动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的直接结算工作,及时收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实施中的问题并反馈财政部会计司。

更多精选

  • 2026-01-12
  • 2026-01-19
  • 2026-02-02
  • 2026-02-10
  • 2026-02-11
  • 2026-02-11
  • 2026-02-11
  • 2026-02-13
  • 2026-02-13
  • 2026-02-13
  • 2026-02-14
  • 2026-02-14
  • 2026-02-14
  • 2026-02-14
  • 2026-02-14
  • 2026-02-14
  • 2026-02-14
  • 2026-02-14
  • 2026-02-14
  • 2026-02-14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ccw@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6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