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同内容不完整或有关附件不齐全的可以要求进行材料补正,第一章技术合同分类第一条本规则所称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九)有技术创新内容的工程技术开发,第三章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第八条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五)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该技术秘密,第九条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认定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第十二条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转让合同或技术许可合同:(一)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情况(如专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成果),可按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合同认定登记,(二)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六)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应按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或技术许可合同认定,不应就其技术培训内容单独认定登记,第七章其他规定第三十四条技术合同的卖方是指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方、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方、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方,技术合同的买方是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或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方、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方,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