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巨峰建筑有限公司:我局与你单位多次联系未果,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你单位,富强(身份证号码:330421********2314)于2026年02月05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人称:其是你单位职工,2025年11月2日13时50分左右,泥工富强在嘉善国开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六期项目安装模板时,现要求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你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请于本通知书视为送达之日(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送达)起10日内,向本局(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谈公北路135号,如逾期提交或不提交证据的,本局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