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相关企业为OPC提供数据资源,每个分别给予企业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的“服务券”补贴,(责任单位:市数据局)3.激励企业创新成长,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优秀场景案例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按每个算法给予OPC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纳入省级数据企业入库培育名单的给予最高1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江苏省“领航企业”“成长企业”“种子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局、市委网信办)4.搭建基础平台工具,(责任单位:市数据局)5.加强金融资本支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人行、市产发集团、市财政局、市数据局)6.完善创业空间配套,按社区实际培育OPC数量、企业成长情况等绩效指标给予运营主体最高4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数据局)8.打造创新创业生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数据局)9.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本政策自2026年3月8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