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社〔2018〕21号)和《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明确岗位补贴及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的通知》(大人社字〔2026〕2号)文件规定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2025年第四季度,有29家单位吸纳就业见习人员230人,申领就业见习补贴1102460元,现按照资金申请程序,对拟拨付就业见习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3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316-8822643地址:大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享受政策名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