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20号令),依据《陕西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陕商函〔2022〕48号)有关规定,市商务局对陕西华大纵横人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对外劳务经营资格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相关材料符合要求,同意颁发《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审批类别企业名称经营性质审批时间法定代表人地址审批结果核准陕西华大纵横人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营利性2026.2.13张少华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十二路首创国际城26幢1单元20层2001室核准通过西安市商务局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