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6年中小企业普惠性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附件1)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其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事后奖励,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3年)不含税新设备购置额为150万-500万(含),(二)项目和申报奖励的设备投资未获得过国家、省和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的支持(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提交变更时间应在前备案证项目建设期内,支持在2024年1月1日(含)以后备案,且于2024年7月22日(含)至2026年3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四)奖励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四、申报流程(一)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二)线上提交:登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申报系统”,市申报系统于2026年4月10日9:00开放申报,申报单位需在4月30日18: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需在5月13日18:00前将盖章后材料报送至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投资与园区发展科(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1号楼二楼),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附件: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6年中小企业普惠性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2.申报通知附件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2月13日(联系人:邓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