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商务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四川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川商市建〔2026〕2号)要求,2026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四、补贴范围及标准(一)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补贴标准为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二)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补贴标准为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但经营主体优惠后达到补贴标准的产品,(三)参与补贴的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须有商品条形码和S/N码,五、开票要求2026年1月1日起购买并开具发票,旧机抵扣金额可开具发票但不纳入补贴范围,票面要明确标注消费者姓名(与补贴领取人保持一致)、商品名称、型号规格、销售价格、补贴金额、能效或水效等级(1级能效)、S/N码等,七、参与经营主体2026年首批参与经营主体以四川省商务厅官网发布的2026年预征选的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商家名单为准,以后续遂宁市商务局等5部门发布的《遂宁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正式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