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企业给予3000元一次性补贴,(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支持工业企业增产,按照2月15日—3月3日(正月十五)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五、支持服务业企业增收,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00万元—5000万元(不含)的,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3万元,最高奖励100万元(一季度营收采用1-2月数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六、支持商贸企业增量,对一季度销售额增量达5000万元、1亿元、2亿元以上、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批发企业,以及一季度零售额增量达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零售、餐饮企业,对工业项目(含技改和新建项目)一季度完成投资超过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业主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5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