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3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9号)、《兰州市商务局兰州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印发<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兰商字〔2026〕13号)、《兰州市商务局关于修订印发<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兰商字〔2026〕9号)要求,我局按照“联合验收”程序,组织市商务局、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及第三方机构(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联合甘肃省银穗会计师事务所)对第二批试点项目中申请阶段性验收的项目进行了资料审核、现场核查及财务复核,经验收,并经兰州市商务局党组会议审议,现对通过阶段性验收的6个项目拨付奖补资金,合计人民币肆仟肆佰叁拾贰万元整(¥44,320,000.00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6日至2月10日,如对上述项目及拨付奖补资金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兰州市商务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931-8845667电子邮箱:sswjltk709@163.com附件:20260206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第二批阶段性验收)奖补资金拨付汇总表(定稿).xls兰州市商务局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