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农户农业保险获得感,现对人保财险中山市分公司、太保财险中山中支公司承保的原中山市政策性塘鱼价格指数保险有关事项进行优化调整,即:增加原塘鱼价格指数保险责任并更改该险种名称,具体调整如下:一、在不改变原保险方案主要内容、不增加保费前提下,只增加保险责任,”二、将原保险名称“中山市政策性塘鱼价格指数保险”变更为“中山市政策性塘鱼综合保险”,附件:中山市政策性塘鱼综合保险增加的保险责任及赔偿处理方案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2月4日附件中山市政策性塘鱼综合保险增加的保险责任及赔偿处理方案一、增加的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水产品实际价格(元/斤))×40%方案调整前后对比一览表项目原实施方案调整后实施方案产品名称中山市政策性塘鱼价格指数保险中山市政策性塘鱼综合保险保险责任原有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市场价格波动造成保险水产品的实际价格低于目标价格的,实际价格四舍五入,新增责任/在保险期间内,最长不超过1年,最低不少于1个月,农户承担80%赔偿标准原有市场价格波动责任保险水产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新增意外死亡责任/赔偿金额=保险水产品损失总尸重(斤)×min(保险水产品目标价格(元/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