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睢宁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睢征补安置告〔2025〕102号),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金城街道王营社区魏二组、魏三组、魏五组范围内,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拟征收金城街道集体所有土地0.7688公顷,其中农用地0.7688公顷(含耕地0.0055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拟征收金城街道王营社区魏二组集体所有土地0.1065公顷,其中农用地0.1065公顷(含耕地0.0363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拟征收金城街道王营社区魏三组集体所有土地6.6064公顷,其中农用地6.6064公顷(含耕地5.4908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拟征收金城街道王营社区魏五组集体所有土地2.4265公顷,四、补偿方式与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征地补偿标准暂参照现行县(市、区)执行标准测算,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2025年12月30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睢征补安置告〔2025〕102号)除上述内容外,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睢宁县人民政府2026年2月9日附件下载:1.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60.pdf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