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关于支持湘潭市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6年1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支持湘潭市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支持湘潭市医疗器械产业先行先试、突破发展,支持湘潭市建设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支持湘潭市建设全省医疗器械成果转化平台,对通过省科技厅备案的由医疗机构牵头、成效明显的横向科研项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三、提高审评审批服务质效,支持湘潭市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审评时限进一步压缩,(责任单位:省药品监管局、省财政厅)四、促进创新医疗器械入院使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药品监管局、省医保局)五、加大创新医疗器械医保支付支持力度,对于目录内所涉及的部分高价值创新医疗器械及相关的创新医疗服务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七、支持扩大对外开放合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八、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支持湘潭市医疗器械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药品监管局、省数据局)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