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治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农产品上行快件补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主申报,我局对长治市潞州区紫金街道常志斌黄小米食品店、山西飞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长治市四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长治市潞州区西街街道伟丽水果店(个体工商户)、肴菽(山西)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津津有味(山西)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初审,六家经营主体分别上报的2610单上行快递、26302单上行快递、12910单上行快递、5219单上行快递、11509单上行快递、1601单上行快递符合补助要求,按照补助金额1元/单的标准,共需申请补助资金60151元,拟报市商务局予以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2月6日至2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潞州区商务局反映,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长治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355-2188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