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24〕5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提前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6〕5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自治区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6〕10号)、《荔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的通知》(荔农发〔2026〕1号)等文件要求,对我市2025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第一次)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共补助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8005头,拨付补助经费82.5528万元(拨付标准和金额按照比例测算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荔浦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址: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386号邮政编码:546600联系人:刘文忠电话:0773-7225127传真:0773-7216121附件:1.荔浦市2025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表(第一次)荔浦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