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6年国际市场开拓政策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政策的宣讲和落实,展团是指第三方机构向云南省商务厅完成备案,补助上限不变,重点经营主体包括成效型经营主体(实现进出口额同比增长10%以上或实现外贸进出口“0”的突破),区域型经营主体(对南亚国家有进出口实绩),行业型经营主体(有花卉进出口实绩),展品型经营主体(展出推介低空经济所属产品),对抵离上海市的城市交通费和参会期间的住宿费给予85%的支持,六、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支持优质经营主体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对其展位费及展位配置费给予全额支持,赴境外建立稳固的供应链客户关系所产生的交通费给予70%支持,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形成重点进口商品较大销量,更多细节详见《国际市场开拓服务手册》(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国际市场开拓服务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