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建办厅〔2026〕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决定启用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26年1月17日起,下列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启用电子证书(样式见附件),不再发放纸质证书,1.建筑业企业资质,2.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具体操作流程参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操作手册(试行)》,三、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或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附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样式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6年1月15日(此件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