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实现资源集约利用,促进太仓工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根据《太仓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太委办〔2021〕37号)和《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浮桥镇)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细则》(太港管发〔2024〕23号),全市2024年度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已经完成,并形成了综合评价分类结果,现将A、B、C、C-、D类企业名单即日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企业所属区镇反映,附件:2024年度太仓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联系电话:港区53187853高新区53593753城厢镇53577226沙溪镇53222922浏河镇53603570璜泾镇53816136双凤镇53431965监督电话53575411太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