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江苏省人居环境奖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拟推荐项目的申报主体和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3日,公示期内,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情况核实,书面意见反馈方式:邮寄书面意见至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计划处(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邮编226006,或发送书面意见至邮箱66041738@qq.com,附件:江苏省人居环境奖拟推荐项目名单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1月30日江苏省人居环境奖拟推荐项目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