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机人力资源(上海)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我局与你单位多次联系未果,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你单位,薛嘉(身份证号码:510811********1275)于2026年01月16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01月20日受理,申请人称:其是你单位职工,2025年12月16日00时40分许,薛嘉在海利特公司车间进行“放料”操作时,现要求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你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请于本通知书视为送达之日(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送达)起10日内,如逾期提交或不提交证据的,本局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