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为加快实施《深圳市光明区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光发改规〔2025〕2号),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工信规〔2026〕1号),结合光明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操作规程》),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光府规〔2021〕3号)有关要求,现就《操作规程》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6年1月30日-2026年3月1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6楼656B,联系电话:0755-88212029(邮编518000),联系人:郑工,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fgjcyk@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专此通知,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