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1月28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反映企业状况、履约能力、信誉和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其委托机构依法对建设工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与诚信有关的数据、资料,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企业信用管理工作,通过建设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以下简称“诚信管理平台”),第二章诚信信息的建立与采集第五条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采集、公布、评价和使用,企业通过诚信管理平台录入相关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诚信信息、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信用分值、信用等级等内容,第三章诚信信息的管理与使用第九条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行为计分标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关于信用管理的规定和本市建设行业管理实际制定公布,以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其委托机构监管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采集录入,企业不良行为指建设工程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和建筑行业活动中,第十三条诚信等级评价以建设工程企业的诚信动态分值作为评价依据,第四章诚信信息公布第十六条实行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公示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可延长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