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局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2年4月11日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局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四)大额资金使用内容包括:数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专项经费、采购项目、基本建设项目、重大活动项目经费使用等,第三条局机关数额在5万元(含)、局属单位80万元(含)以上的专项经费项目决策需经党组研究同意方能启动,报经局主要领导审查后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其中80万(含)及以上的专项经费项目决策需由局属单位集体研究后提出申请,报经局主要领导审查后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召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机关纪委及时分析研判局系统“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经办处室应将该项重大决策相关资料报送局机关纪委汇总,第十条对重大项目安排监督的程序要求:(一)项目安排应经集体研究决定,第十一条对大额度资金使用监督的程序、要求:(一)资金使用按规定经过集体研究决定,(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应符合相关规定,(三)不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