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运行〔2026〕1号)要求,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6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一、奖励政策对2026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军工企业),对2026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申报范围2026年3月31日前纳入且仍在省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工业企业及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的军工企业,季度营业收入不低于去年同期,月均营业收入达到去年月营业收入峰值的80%(含)以上,(三)申报企业数据资料来源1.企业用电量数据由各地电力公司审核并盖章提供,4.非直供电企业及确实无法采取第1项标准进行认定的企业,四、企业申报材料清单(一)申报10万元材料清单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提供2025年1季度用电量、2025年月用电量峰值、2026年1季度用电量,需提供2025年1季度营业收入、2025年月营业收入峰值、2026年1季度营业收入,需提供2025年1季度用电量、2025年月用电量峰值、2026年1季度用电量,2025年1季度营业收入、2026年1季度营业收入,需提供2025年1季度营业收入、2025年月营业收入峰值、2026年1季度营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