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外经贸高质量发展相关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5〕44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浙财建〔2025〕155号)、《嘉善县商务局嘉善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嘉善县跨境电商产业园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善商务〔2025〕86号)等文件精神,经项目单位申报,由嘉兴涌宁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县商务局审定,现将跨境电商产业园项目拟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月27日至2月2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嘉善县商务局,联系电话:0573-84228187反馈邮箱:269144862@qq.com嘉善县商务局2026年1月27日。